关于开展省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省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联合会(以下简称学会):
根据《登录入口省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省科协决定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省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与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的对象
凡是在2008年1月1日前加入省科协的省级学会;2008年1月1日前至今从事省级学会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先进集体的评选重点是在完善社团法人治理机制、创新组织体制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运行机制、规范各类服务活动方式等方面,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,工作有新的思路,创新有新的举措、发展有新的突破,凝聚力、影响力和实力有较大提高;积极完成省科协委托的任务,按时报送报表、材料等工作的学会。不按时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;无正当理由延迟换届的学会不能参加评选。
三、表彰名额
本次表彰的先进集体总数不超过25个,先进工作者总数不超过150名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由省科协根据各学会的工作、会员人数和专、兼职工作人员等情况统筹兼顾,分别下达(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4)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申报先进集体需填写《广东省科协省级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》,一式一份;先进工作者需填写《广东省科协省级学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》,一式一份。于2010年8月20日前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各学会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文件与申报表可到省科协网站http://www.ronnyrecommends.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。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会学会学术部反映。
联 系 人:胡 宏 胡 勉
联系电话:83550684
附件:
1、登录入口省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.doc
2、广东省科协省级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(2008-2009年度).doc
3、广东省科协省级学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(2008-2009年度).doc
4、省级学会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.doc
二○一○年八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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